货物类
[葛洲坝建设分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项目柴油采购
福建木兰抽水蓄能项目柴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该项柴油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合同工期66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上水库大坝工程(主坝、副坝)、上水库库盆处理工程、上水库进/出水口工程、永久道路工程〔包括上水库环库公路工程、上下库连接线(田利老区村至上库左坝肩段)〕、上水库附属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接地预埋件及埋管工程及其他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2.2 采购范围: 暂定采购数量为3500吨 。
2.3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保证所供应柴油来源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柴油应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六》标准(如标准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为准;具体执行国家汽柴油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2.4 服务配置: 乙方应提供1-3台油罐车为甲方服务,1-2台油罐车放置于甲方工地附近,另一台油罐车为此车供应标的物柴油。油罐车配置驾驶员及押运员。每日乙方油罐车将标的物送至甲方工地设备所在地并为甲方设备加油。
2.5 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社硎乡田利村(乙方自行考察运距)。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运输危险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柴油供货业绩。
(3)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该项柴油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合同工期66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上水库大坝工程(主坝、副坝)、上水库库盆处理工程、上水库进/出水口工程、永久道路工程〔包括上水库环库公路工程、上下库连接线(田利老区村至上库左坝肩段)〕、上水库附属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接地预埋件及埋管工程及其他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2.2 采购范围: 暂定采购数量为3500吨 。
2.3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保证所供应柴油来源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柴油应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六》标准(如标准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为准;具体执行国家汽柴油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2.4 服务配置: 乙方应提供1-3台油罐车为甲方服务,1-2台油罐车放置于甲方工地附近,另一台油罐车为此车供应标的物柴油。油罐车配置驾驶员及押运员。每日乙方油罐车将标的物送至甲方工地设备所在地并为甲方设备加油。
2.5 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社硎乡田利村(乙方自行考察运距)。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运输危险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柴油供货业绩。
(3)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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