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市政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大坝坝肩及趾板开挖工程施工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合同编号:E6500003901005323002),拟对该项目大坝坝肩及趾板开挖工程施工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左右岸大坝坝肩及趾板土石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废、土石方开挖(不含钻爆破孔)、翻渣、装车、运输、洒水、渣场维护等,出租人须为现场工作内容配备满足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472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机械租赁营业范围。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设备租赁的业绩。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
采购人已与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合同编号:E6500003901005323002),拟对该项目大坝坝肩及趾板开挖工程施工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左右岸大坝坝肩及趾板土石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废、土石方开挖(不含钻爆破孔)、翻渣、装车、运输、洒水、渣场维护等,出租人须为现场工作内容配备满足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472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机械租赁营业范围。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设备租赁的业绩。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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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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