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电力公司]葛洲坝电力昌吉创新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一.招标条件
采购人拟对 新疆昌吉创新(高新园区)22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工程施工进行 劳务分包 。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范围:
2.1.1铁塔组立施工所有相关工作。
2.1.2新建220kV线路架线工程,共计72.955km,包括但不限于:导线及光缆(OPGW)展放、紧线、跨越施工、附件安装、金具安装、标示牌安装、防鸟刺装置安装、永久拉线等。
2.1.3负责所有施工设备、材料、机械、工器具的工地运输(含汽运、小运、索道运输等各种方式的运输及二次转运)、卸车、保管。
2.1.4负责施工与生活的用电、照明、用水与排污、弃土外运与处置等环保措施的工作和费用;保障施工通讯畅通。
2.1.5配合甲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完工后的消缺、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
2.2 计划工期: 269 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施工总体质量符合图纸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 合格 标准。
2.4 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5)职业病发病率为零;6)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8)努力创建零事故工程;9)事故上报率100%;10)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政府及甲方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核心设备(自有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经理资格:应答人自有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 建筑工程贰级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住建部(建质2008第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十四条之规定。
3.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注册要求:在**
采购人拟对 新疆昌吉创新(高新园区)22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工程施工进行 劳务分包 。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范围:
2.1.1铁塔组立施工所有相关工作。
2.1.2新建220kV线路架线工程,共计72.955km,包括但不限于:导线及光缆(OPGW)展放、紧线、跨越施工、附件安装、金具安装、标示牌安装、防鸟刺装置安装、永久拉线等。
2.1.3负责所有施工设备、材料、机械、工器具的工地运输(含汽运、小运、索道运输等各种方式的运输及二次转运)、卸车、保管。
2.1.4负责施工与生活的用电、照明、用水与排污、弃土外运与处置等环保措施的工作和费用;保障施工通讯畅通。
2.1.5配合甲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完工后的消缺、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
2.2 计划工期: 269 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施工总体质量符合图纸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 合格 标准。
2.4 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5)职业病发病率为零;6)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8)努力创建零事故工程;9)事故上报率100%;10)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政府及甲方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核心设备(自有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经理资格:应答人自有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 建筑工程贰级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住建部(建质2008第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十四条之规定。
3.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注册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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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