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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建二公司]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商品混凝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商
品混凝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APCC2-HW-HEBDC-0119-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商品混凝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APCC2-HW-HEBDC-0119-202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结算款 ,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商品混凝土共计46860m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一:C15-C60共计46860m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格、资质、能力和信誉等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
3.2如本次采购物资,是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的物资,生产厂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也应提供所代理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4生产厂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3.5投标产品(商品混凝土)近三年如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7代理商须有提供投标产品的厂家签署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进行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投递一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最终以**
品混凝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APCC2-HW-HEBDC-0119-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商品混凝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APCC2-HW-HEBDC-0119-202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结算款 ,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商品混凝土共计46860m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一:C15-C60共计46860m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格、资质、能力和信誉等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
3.2如本次采购物资,是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的物资,生产厂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也应提供所代理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4生产厂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3.5投标产品(商品混凝土)近三年如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7代理商须有提供投标产品的厂家签署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进行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投递一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最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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