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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联采]中国能建华中区域2025年度第一批沥青联采
中国能建华中区域2025年度第一批沥青联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QYLC-HW-TCTQ-CGZX-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葛洲坝三公司的河南焦平高速新襄段3标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焦平高速项目)所需沥青采购,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经中国能建集采中心备案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联采中心(以下简称区域联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本次招标为沥青采购,预估总量为18842吨,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将确定中标供应商,由华中区域联采中心的牵头企业葛洲坝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包。
预估采购沥青共计18842吨,分别为:型号为A级70号石油基质沥青12000吨、型号为SBS I-D改性沥青5700吨、型号为乳化沥青(PC-2)567吨、型号为SBS改性乳化沥青575吨。
本次采购要求沥青原材料厂家范围为: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基质沥青、改性沥青)
青岛日石吉通沥青有限公司(基质沥青、改性沥青)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基质沥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商或经销商: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品牌要求范围内的沥青原材料厂家或其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的年生产能力。具有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标包的品牌要求范围内的厂家授权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生产厂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投标产品须具有2022年至2024年(每年一份)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出具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省部级甲级资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须提供所供基质沥青的标准图谱。
2.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
4.产品业绩:投标人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例,且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附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本区域及跨地域的供应、集散物流配送能力,以及工地现场交货相关延伸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投标的产品原料须为主流品牌;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股份公司或葛洲坝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
(8)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等,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9)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有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记录”。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招标编号:HZQYLC-HW-TCTQ-CGZX-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葛洲坝三公司的河南焦平高速新襄段3标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焦平高速项目)所需沥青采购,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经中国能建集采中心备案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联采中心(以下简称区域联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本次招标为沥青采购,预估总量为18842吨,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将确定中标供应商,由华中区域联采中心的牵头企业葛洲坝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包。
预估采购沥青共计18842吨,分别为:型号为A级70号石油基质沥青12000吨、型号为SBS I-D改性沥青5700吨、型号为乳化沥青(PC-2)567吨、型号为SBS改性乳化沥青575吨。
本次采购要求沥青原材料厂家范围为: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基质沥青、改性沥青)
青岛日石吉通沥青有限公司(基质沥青、改性沥青)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基质沥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商或经销商: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品牌要求范围内的沥青原材料厂家或其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的年生产能力。具有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标包的品牌要求范围内的厂家授权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生产厂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投标产品须具有2022年至2024年(每年一份)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出具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省部级甲级资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须提供所供基质沥青的标准图谱。
2.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
4.产品业绩:投标人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例,且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附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本区域及跨地域的供应、集散物流配送能力,以及工地现场交货相关延伸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投标的产品原料须为主流品牌;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股份公司或葛洲坝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
(8)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等,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9)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有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记录”。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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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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