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生态]津沽污水厂三期光伏项目光伏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
津沽污水厂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安装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 ),依据中国能建、葛洲坝及采购人等企业制度,对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津沽污水厂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安装施工劳务分包进行企业自主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装机容量9926.385kWp,交流侧容量9.225MW。利用津沽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屋顶、车棚、厂区空地、污水处理池等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组件,地面、车棚、屋面、池顶采取固定支架形式,二沉池区域采取柔性支架形式。
2.2 建设地点: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盛达五支路28号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津沽污水厂内。
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既有构筑物附属设备管线和电缆探测保护迁改,绿化、电缆沟、道路、停车场拆除与恢复,过路线管埋设。(2)除甲供材外零星材料采购,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和甲方要求。全部进场材料(含甲供材)的到货卸车、场内运输、保管及管理等。(3)按图纸、规范施工建筑工程:固定(地面、车棚、屋面)支架基础土方、地基处理、钢筋、混凝土工程。(4)按图纸、规范施工设备、电气安装工程:光伏组件及支架,变压器等配电装置设备,电缆,接地、控制(监控)、通讯设备安装工程。(5)试验及检查测试、特殊试验、并网性能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质保、(6)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项目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全容量并网认可证明文件和各类电站运营所需的电网及政府各部门要求必备手续、测试)等,具体详见合同、清单及图纸要求。(7)施工过程中所有临时设施、安全文明环保措施费用。
2.4开工日期为2025年 11 月 20日,工期 163 天,计划于 2026 年 4月 30日完工。
该工期仅为计划暂定工期,实际开工、竣工时间应满足现场施工需求,以现场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还要求以下节点时间:土建工程须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工、支架及组件安装工程须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工、电气工程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工,15天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发电设备首次带电后1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系统调试完毕、全部投入正常运行。30天内完成资料移交工作。
2.5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苗木成活率100 %,养护期满后达到100 %,试运合格率100﹪。光伏电站并网后首年平均电站效率≥0.8,在设计工况下,应当开展性能试验证明发电当年年故障小时数小于12小时,不能达到以上技术指标应承担缺陷及保修责任。
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符合政府、行业及电网相关要求;厂区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1.2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2 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应答人具有 相似 的“ 光伏安装工程 ”施工业绩合同 1 份(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
3.4 信誉要求
3.4.1 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应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选、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发生农民工群体事件。
(8)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能建或葛洲坝集团黑名单。
3.6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1 项目经理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贰 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4)开标截止日起具有 1 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履历。
3.6.2 技术负责人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中 级及以上工程师证。
3.6.3 安全负责人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3.6.4质量管理人员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应答报名
4.1 凡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5年 11 月 21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按第4.2和4.4条要求完成报名/登记。
4.2 报名途径:**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 ),依据中国能建、葛洲坝及采购人等企业制度,对葛洲坝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津沽污水厂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安装施工劳务分包进行企业自主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装机容量9926.385kWp,交流侧容量9.225MW。利用津沽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屋顶、车棚、厂区空地、污水处理池等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组件,地面、车棚、屋面、池顶采取固定支架形式,二沉池区域采取柔性支架形式。
2.2 建设地点: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盛达五支路28号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津沽污水厂内。
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既有构筑物附属设备管线和电缆探测保护迁改,绿化、电缆沟、道路、停车场拆除与恢复,过路线管埋设。(2)除甲供材外零星材料采购,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和甲方要求。全部进场材料(含甲供材)的到货卸车、场内运输、保管及管理等。(3)按图纸、规范施工建筑工程:固定(地面、车棚、屋面)支架基础土方、地基处理、钢筋、混凝土工程。(4)按图纸、规范施工设备、电气安装工程:光伏组件及支架,变压器等配电装置设备,电缆,接地、控制(监控)、通讯设备安装工程。(5)试验及检查测试、特殊试验、并网性能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质保、(6)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项目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全容量并网认可证明文件和各类电站运营所需的电网及政府各部门要求必备手续、测试)等,具体详见合同、清单及图纸要求。(7)施工过程中所有临时设施、安全文明环保措施费用。
2.4开工日期为2025年 11 月 20日,工期 163 天,计划于 2026 年 4月 30日完工。
该工期仅为计划暂定工期,实际开工、竣工时间应满足现场施工需求,以现场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还要求以下节点时间:土建工程须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工、支架及组件安装工程须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工、电气工程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工,15天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发电设备首次带电后1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系统调试完毕、全部投入正常运行。30天内完成资料移交工作。
2.5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苗木成活率100 %,养护期满后达到100 %,试运合格率100﹪。光伏电站并网后首年平均电站效率≥0.8,在设计工况下,应当开展性能试验证明发电当年年故障小时数小于12小时,不能达到以上技术指标应承担缺陷及保修责任。
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符合政府、行业及电网相关要求;厂区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1.2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2 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应答人具有 相似 的“ 光伏安装工程 ”施工业绩合同 1 份(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
3.4 信誉要求
3.4.1 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应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选、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发生农民工群体事件。
(8)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能建或葛洲坝集团黑名单。
3.6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1 项目经理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贰 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4)开标截止日起具有 1 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履历。
3.6.2 技术负责人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中 级及以上工程师证。
3.6.3 安全负责人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3.6.4质量管理人员
(1)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应答报名
4.1 凡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5年 11 月 21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按第4.2和4.4条要求完成报名/登记。
4.2 报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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