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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建设公司]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项目建设面积43592.23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2132.68m2,地下一层及屋顶机房建筑面积11459.55m2,其中:主楼10层,东西两侧裙楼4层,首层层高6m,其余层高4.5m(本项目采用湘江新区能源站集中供能系统、项目装配率为50%),工期总日历天数535天。
2.2 建设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
2.3 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主楼及裙楼、地下车库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工程(室内空间的吊顶、灯槽等制作与安装、顶面腻子、涂料涂饰等)、墙柱面工程(墙砖、石材铺贴,木饰面、金属装饰板安装,墙纸、墙布裱糊,墙面涂料等)、楼地面工作(地面防滑地砖、石材、地板、地毯的铺设、踢脚线的安装等)、固定家具(地柜、吊柜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固定柜体的制作与安装)、装饰部件的安装、完成各类型功能房间的样板施工、配合并完成在精装修面层机电单位施工后的收口修补、完成环境检测及栏杆平推检测并保证检测合格(提交检测合格报告至甲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清洁、成品保护、验收及资料编制、保修等)的全部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暂定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完工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2.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施工质量优良且满足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奖的奖项评定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具备不少于2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4)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项目建设面积43592.23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2132.68m2,地下一层及屋顶机房建筑面积11459.55m2,其中:主楼10层,东西两侧裙楼4层,首层层高6m,其余层高4.5m(本项目采用湘江新区能源站集中供能系统、项目装配率为50%),工期总日历天数535天。
2.2 建设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
2.3 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主楼及裙楼、地下车库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工程(室内空间的吊顶、灯槽等制作与安装、顶面腻子、涂料涂饰等)、墙柱面工程(墙砖、石材铺贴,木饰面、金属装饰板安装,墙纸、墙布裱糊,墙面涂料等)、楼地面工作(地面防滑地砖、石材、地板、地毯的铺设、踢脚线的安装等)、固定家具(地柜、吊柜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固定柜体的制作与安装)、装饰部件的安装、完成各类型功能房间的样板施工、配合并完成在精装修面层机电单位施工后的收口修补、完成环境检测及栏杆平推检测并保证检测合格(提交检测合格报告至甲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清洁、成品保护、验收及资料编制、保修等)的全部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暂定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完工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2.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施工质量优良且满足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奖的奖项评定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具备不少于2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4)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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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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