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电力规总院公司]海西州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服务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省海西州
一、招标条件
本 海西州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DLGHSJZY-FW-DLGHSJZY-SCYYB-2026-002 ),已由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青海海西州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指定的位置、高度、设备要求提供风资源、光资源数据服务,并基于原始观测数据完成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报告。
项目地址:青海海西州。
招标范围:新能源项目提供风资源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评估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测风测光方案编制,提供测风塔/激光雷达/测光站点位的满2年原始数据(包括12座测风塔,其中140m、160m、200m高度各6座、4座、2座;1台激光雷达;1台全要素测光系统,满足数据数量及质量要求的满2年原始数据),及基于原始观测数据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报告。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费用等本服务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服务报价中。
本次服务分为两期开展,具体分期情况按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质量安全要求: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3.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近三年(2022-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需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5.为保证测风、测光数据服务质量,若投标人是测风/测光/激光雷达等设备的代理厂家,须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代理证书或由设备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6.业绩要求: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项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的业绩(至少有2项业绩为海拔2000米(含)以上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以上业绩中至少包含1项180米测风数据服务业绩,1项激光雷达数据服务业绩,1项测光数据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相关标段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发票,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须与合同对应提供;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7.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3个担任项目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对应标段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命书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其他要求:/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月8日9时00分到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
获取方法: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前在**
一、招标条件
本 海西州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DLGHSJZY-FW-DLGHSJZY-SCYYB-2026-002 ),已由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青海海西州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指定的位置、高度、设备要求提供风资源、光资源数据服务,并基于原始观测数据完成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报告。
项目地址:青海海西州。
招标范围:新能源项目提供风资源太阳能资源数据及分析评估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测风测光方案编制,提供测风塔/激光雷达/测光站点位的满2年原始数据(包括12座测风塔,其中140m、160m、200m高度各6座、4座、2座;1台激光雷达;1台全要素测光系统,满足数据数量及质量要求的满2年原始数据),及基于原始观测数据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报告。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费用等本服务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服务报价中。
本次服务分为两期开展,具体分期情况按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质量安全要求: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3.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近三年(2022-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需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5.为保证测风、测光数据服务质量,若投标人是测风/测光/激光雷达等设备的代理厂家,须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代理证书或由设备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6.业绩要求: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项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的业绩(至少有2项业绩为海拔2000米(含)以上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以上业绩中至少包含1项180米测风数据服务业绩,1项激光雷达数据服务业绩,1项测光数据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相关标段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发票,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须与合同对应提供;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7.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3个担任项目测风或测光数据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对应标段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命书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其他要求:/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月8日9时00分到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
获取方法: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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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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