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
[葛洲坝建设公司]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劳务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桓仁县境内,与沈阳市、本溪市、桓仁县直线距离分别为152km、106km、40km。位于Y2永久进场路沿线上,距离进场主入口约2.2km。总建筑面积约为6832.55㎡,平台占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场地朝向条件良好,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2.2 建设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
2.3 采购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及地下车库的所有土建工作内容、辅助材料、小型机械设备等均包含在内,其中土建工作内容主要包含钢筋制安工程(含植筋、连接筋、管桩钢筋制安、金属楼承板的二次钢筋制安等)、钢筋桁架金属楼承板的安装及其支撑体系安拆工程、混凝土工程(含桩芯混凝土)、砌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以外)、楼地面工程、地下室外墙保温工程、屋面保温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以及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安排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具体详细界面以现场安排为准 。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暂定完工日期:2026年8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完工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2.5 质量要求: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施工质量优良且满足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奖的奖项评定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施工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劳务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桓仁县境内,与沈阳市、本溪市、桓仁县直线距离分别为152km、106km、40km。位于Y2永久进场路沿线上,距离进场主入口约2.2km。总建筑面积约为6832.55㎡,平台占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场地朝向条件良好,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2.2 建设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白鹭塘路与梧桐路交会处西北角。
2.3 采购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及地下车库的所有土建工作内容、辅助材料、小型机械设备等均包含在内,其中土建工作内容主要包含钢筋制安工程(含植筋、连接筋、管桩钢筋制安、金属楼承板的二次钢筋制安等)、钢筋桁架金属楼承板的安装及其支撑体系安拆工程、混凝土工程(含桩芯混凝土)、砌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以外)、楼地面工程、地下室外墙保温工程、屋面保温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以及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安排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具体详细界面以现场安排为准 。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暂定完工日期:2026年8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完工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2.5 质量要求: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施工质量优良且满足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奖的奖项评定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施工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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