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北京建设分公司]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护壁桩工程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护壁桩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业主)签订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BDJXH-2025-001),拟对该项目 护壁桩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起点为东洪义村,终点为京港澳跨金线河高速桥,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7.8km;沿线农桥改建28座;巡视路修建23.16km;堤防填筑3.7km;修建陡坡1座,穿路箱涵1座,穿堤涵闸1座等。
2.2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3 采购内容: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的护壁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护壁桩施工(包括不限于测量放样,钻机就位,成孔,锤击,桩间级配碎石灌注,钢桩尖安装等)、圆形钢板焊接、微膨胀混凝土浇筑、插筋、冠梁(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绑扎、模板制安拆、支架搭拆、混凝土浇筑)、变形缝等施工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设计图纸、变更(如有)及对应子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及本合同文件、施工方案、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项目;应答人准备开办工作以及自有人员和设备的进出场、临时设施;临时性措施(如围挡等)、施工便道、机械找平、安全设施的搭拆及维护;按采购人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和一般缺陷处理工作;施工用水、电等相关工作(若施工现场无法提供临电接驳点,需自行提供柴油发电机);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测实量、自行采购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钢筋及混凝土试件制作、缺陷处理、夜间施工增加、二次搬运、水平运输、冬期施工增加、雨季、汛期施工增加、正常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降排水措施,甲供材料卸车、转运、保管、配合甲方完成甲供材核销);其为完成其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检验、试验、复试、配合监管单位和上级部门巡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抢工措施、工完场清、竣工清理、现场影像资料收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周进行提交)、协助甲方完成本施工范围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配合完成材料检验及送检、配合检验试验、配合完成施工资料整编,配合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提交等,以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辅助材料、机械设备、机具、工器具等均包含在内。具体详见合同
甲供材:钢筋、混凝土、级配碎石。
甲供材卸车:甲供材料运输至地磅站(甲方指定)进行称重,甲、乙双方需派专人在磅站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负责带领运输车辆至其施工点或临时存储场,卸车由乙方负责,乙方需充分考虑材料存储位置的合理性及安全性,由此产生的二次倒运或材料丢失均由乙方承担。具体需运送至磅站的材料,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2026年2月14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行业设计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
3.2 业绩要求:应答人5年内至少具有类似业绩1项(桩基工程、支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参与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工资或社保证明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农民工专职管理人员)。
3.6 注册要求:在**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业主)签订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BDJXH-2025-001),拟对该项目 护壁桩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起点为东洪义村,终点为京港澳跨金线河高速桥,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7.8km;沿线农桥改建28座;巡视路修建23.16km;堤防填筑3.7km;修建陡坡1座,穿路箱涵1座,穿堤涵闸1座等。
2.2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3 采购内容: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的护壁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护壁桩施工(包括不限于测量放样,钻机就位,成孔,锤击,桩间级配碎石灌注,钢桩尖安装等)、圆形钢板焊接、微膨胀混凝土浇筑、插筋、冠梁(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绑扎、模板制安拆、支架搭拆、混凝土浇筑)、变形缝等施工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设计图纸、变更(如有)及对应子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及本合同文件、施工方案、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项目;应答人准备开办工作以及自有人员和设备的进出场、临时设施;临时性措施(如围挡等)、施工便道、机械找平、安全设施的搭拆及维护;按采购人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和一般缺陷处理工作;施工用水、电等相关工作(若施工现场无法提供临电接驳点,需自行提供柴油发电机);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测实量、自行采购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钢筋及混凝土试件制作、缺陷处理、夜间施工增加、二次搬运、水平运输、冬期施工增加、雨季、汛期施工增加、正常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降排水措施,甲供材料卸车、转运、保管、配合甲方完成甲供材核销);其为完成其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检验、试验、复试、配合监管单位和上级部门巡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抢工措施、工完场清、竣工清理、现场影像资料收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周进行提交)、协助甲方完成本施工范围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配合完成材料检验及送检、配合检验试验、配合完成施工资料整编,配合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提交等,以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辅助材料、机械设备、机具、工器具等均包含在内。具体详见合同
甲供材:钢筋、混凝土、级配碎石。
甲供材卸车:甲供材料运输至地磅站(甲方指定)进行称重,甲、乙双方需派专人在磅站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负责带领运输车辆至其施工点或临时存储场,卸车由乙方负责,乙方需充分考虑材料存储位置的合理性及安全性,由此产生的二次倒运或材料丢失均由乙方承担。具体需运送至磅站的材料,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2026年2月14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行业设计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
3.2 业绩要求:应答人5年内至少具有类似业绩1项(桩基工程、支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参与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工资或社保证明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农民工专职管理人员)。
3.6 注册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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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