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陕西院]2025-2027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辅助工作劳务外包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5-2027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辅助工作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为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现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中心)的后勤服务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及其他生产辅助类岗位工作进行劳务外包,以满足正常生产及管理需要。最终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以甲方所在地及服务项目所在地为准。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方的生产及管理需要,需要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无参加非法教会、传销等并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后勤服务、综合服务及其他生产辅助等辅助用工,能够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均无异议,项目服务期可逐年续签贰年。
服务项目规模及主要要求详见专用部分对应专业部分内容。
3.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申请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申请人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专用资格要求
申请人成立不得少于3年,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及简介、并提供至少三人(含三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劳务外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所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本公司在要求的时间段内,单月外包项目金额在500万以上。例如提供与某单位的外包合同,合同明确有金额,则直接认定业绩,如合同只规定了服务费率,则需提供能够证明该合同单月费用清单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内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申请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及简介、并提供至少三人(含三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9:00时。
5.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只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3通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5-2027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辅助工作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为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现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中心)的后勤服务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及其他生产辅助类岗位工作进行劳务外包,以满足正常生产及管理需要。最终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以甲方所在地及服务项目所在地为准。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方的生产及管理需要,需要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无参加非法教会、传销等并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后勤服务、综合服务及其他生产辅助等辅助用工,能够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均无异议,项目服务期可逐年续签贰年。
服务项目规模及主要要求详见专用部分对应专业部分内容。
3.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申请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申请人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专用资格要求
申请人成立不得少于3年,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及简介、并提供至少三人(含三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劳务外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所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本公司在要求的时间段内,单月外包项目金额在500万以上。例如提供与某单位的外包合同,合同明确有金额,则直接认定业绩,如合同只规定了服务费率,则需提供能够证明该合同单月费用清单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内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申请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及简介、并提供至少三人(含三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9:00时。
5.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只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3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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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